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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表时间 : 2018-09-05 * 浏览 : 303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通过省编委同意(粤机编办[2007]358号文)设立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任务:开展生产通讯终端产品企业的委托检验业务并提供专业的对策服务;承担通讯终端产品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7.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85.73万元,增长21.82%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1143.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5.96万元,增长88.17%

4.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4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2.96万元,下降85.45%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  2872.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7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005.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02万元,增长18.09%,。

2.      项目支出1866.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96万元,增长8.42%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5.73万元,增长21.8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24万元,增长6.04%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92万元的9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 0.00万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92万元的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 0.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5.20万元,下降80.99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61万元,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外出抽检工作和质量监管任务。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价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5.78万元,自评结果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